隨著建筑節能和保護大氣環境要求的不斷提高,歐洲各國外墻外保溫體系在本世紀七、八十年代得到了迅速的發展,其中以聚苯乙烯做保溫層加薄抹灰罩面的做法使用得較為普遍,為了規范外墻保溫技術,由CSTB(法國建筑技術中心)與BBA(英國建筑標準局) 牽頭編制,歐洲聯盟建筑技術審批部于1988年6月發布了 《墻體外保溫體系(用薄抹灰罩面的聚苯乙烯保溫)評估指南》(MOAT NO.22)。在此以后,又經過10多年時間的醞釀討論,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進行大量補充修訂,將于近日由EOTA(歐洲技術標準審批組織)發布一個新的外墻保溫標準,名稱為《帶抹灰層的墻體外保溫復合體系指南》。這個新標準是歐洲帶抹灰層的外墻外保溫體系的技術總結,現將該標準的一些特點的要點簡介如后。 ⒈新標準涵蓋了更寬的范圍。
如前所述,1988年標準的適用范圍較為有限,所用的墻體外保溫材料只限于聚苯乙稀,而且是采用薄抹灰的做法。由于建筑技術的不斷****,外墻外保溫做法早已多樣化,技術也日趨成熟,因此新標準涉及的范圍涵蓋了各種不同的保保材料,包括聚苯乙烯、巖棉、玻璃棉等等,也不限于薄抹灰。 由于該標準將由歐洲技術標準審批組織發布,在歐洲聯盟不斷擴大的情況下,這一標準對歐洲聯盟所屬國家均有規范作用。 ⒉新標準更強調性能而不是具體技術做法。 近來,發達國家制訂的新技術標準往往更強調達到所規定的性能要求,而不是規定具體的技術做法,此次修訂的外墻外保溫標準也是這樣。只要滿足標準規定的一些性能要求,技術做法可以多種多樣,不拘一格,這**為技術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。該新標準對墻外保溫明確提出了6項簡練而明確的基本要求,然后按此要求,從整個體系、保溫產品、錨固件、邊角件、抹灰層和加強材料等方面,**其檢驗方法和使用合理性提出了評估與判定的詳盡細致的規定,但對外墻外保溫的具體技術做法則規定甚少。 ⒊新標準著重于外墻外保溫的基本要求。 歐洲外墻外保溫新技術標準,是反復圍繞外墻外保溫的 6條要求為: ●機械阻力與穩定性; ●著火時的安全; ●使用安全; ●能源經濟與熱量保持。 ●衛生、健康與環境; ●噪聲防護; 其中,噪聲防護對外墻保溫并不很重要,因為此項要求應通過包括該體系在內的整個墻體、以及窗戶和其它孔洞來滿足。 除上述6條以外, 還有一條,即"耐久性和可用性",也**是說,前述各項要求在該體系的壽命期內,在有關各種影響作用下均應得到滿足。該標準還提出,在適當的使用和維修的條件下,該體系的假定工作壽命至少為25年。 ⒋新標準規定了多方面的試驗方法。 對于前述6項要求, 新標準規定了一系列的試驗方法,這些方法比原標準要詳盡得多,檢測及評定項目也更為豐富。其中有一些方法沿襲原標準的規定,如穿孔撞擊試驗,即試驗時用一穿孔器將不同尺寸的擊痕塊撞擊外保溫層表面,然后檢測其擊痕狀況。有一些試驗方法則有所改動,如為試驗風荷影響而檢測保溫層抗吸力的試件,即較原先規定的方法有較大簡化;此外,還補充了許多新的檢測方法。 ⒌新標準規定了該體系適用性的評估判斷方法。 根據新標準對外墻外保溫性能要求,以及按規定的方法檢測的結果,該標準逐項規定了該體系各組成部分適用性的評估判斷方法。例如,對整個體系及保溫層對著火的反應按歐洲等級從A至F級評定;吸水性、水密性、凍融循環等按通過或不通過評定;磁撞阻力、硬物撞阻力、硬物撞擊阻力、穿孔阻力按分級方式評定等等。 |